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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-18 17:23:17
想在东莞定居的朋友请注意。现在有新政策买房落户。那么,2021年东莞购房新政会是怎样的?“有人欢喜有人愁”是对新政后楼市众生最贴切的形容。据业内人士介绍,新政主要是限制和打击炒房者,对投机炒房影响很大。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市场将朝着稳定降价的方向发展。如果今年打算在东莞买房,需要提前了解东莞的新住房政策。
东莞市人民政府标准化办公室
关于发展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
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),市政府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政策,坚持“房子是为了居住,不是为了投机”的定位,确保商品房价格稳定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。
加强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去库存的联动机制,优化区域土地供应节奏和结构,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,增加商品房供应紧张、存量少地区的住宅用地供应;在商品房存量高的地区,控制住房用地供应。加强全市房地产用地规划调整,适当提高住宅用地比例,降低非商品住宅用地比例,减少商住混合用地供应,增加商品房有效供应。增加现有住房用地的活力,全面检查历年出售的存量住房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,加快土地开发上市。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,业主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一年未动工开发的,按照土地出让价格的20%收取闲置土地费;开发两年未开工的,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将受让方列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,禁止受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土地招标投标活动。
探索“限定地价、人才住房(保障性住房)竞争性配置”、“限定房价、竞争性地价”等房地产土地交易新方式,促进土地市场合理稳定,严格控制地价过度上涨。商品房用地申请人的招标资金(即地价,含投标保证金)必须是自有资金,不得是银行贷款、债券融资、信托资金、资产管理计划拨款、保险资金等。,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和投标保证金的损失。
三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。
开发企业应根据工程底价、建筑安装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。新建商品房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地区同类型项目价格,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,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暂不办理房屋价格备案,住建部门可以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明。同一房屋,如开发企业提高备案价格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的5%(含)以上(实施前未备案的,按首次备案价格计算),发展改革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,房管部门可暂不办理网上签约系统录入的房价变更。已备案销售价格的新建商品房项目,时间间隔由2个月缩短至20天,如果提高备案价格,时间间隔由2个月延长至90天。开发企业在发展改革部门取得房屋价格备案收据后,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。逾期不办理的,开发企业需回发展改革部门申报房价备案。
第四,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。
认真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、弄虚作假或伪造进货凭证的行为,规避进货限制。造成房屋交易风险或损失的,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,并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和偿付能力认真掌握执行情况。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。
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预售,不得收取或收取任何保留性质的费用。商品房预售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示,不得分批出售。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囤积房产者,一经发现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不得以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、故意制造房屋紧张气氛等方式误导消费者。,并禁止虚假广告。对于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,将给予暂停网签、提升资质的处罚。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。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,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并公开曝光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以前的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,以本通知为准。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)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《通知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
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3月21日
编者按:以上是东莞新购房政策的相关知识介绍,“有人欢喜有人愁”,可以完美描述新政,希望对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有所帮助!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,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,更多精彩内容将在未来呈现!